关于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10-08 08:00:00 来源:首页_南部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91日—201993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08日-2019101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5599447

通讯地址:南部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201991日-20199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砂石加工改扩建项目

南环审批

〔2019〕

50号

2019.9.2

2

南部县东坝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南环审批

〔2019〕

51号

2019.9.2

3

南部县河东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南环审批

〔2019〕

52号

2019.9.2

4

激光晶体生产项目

南环审批

〔2019〕

53号

2019.9.2

5

中浅1井钻井工程

南环审批

〔2019〕

54号

2019.9.17

6

玻璃钢管道、容器、一体化预制泵站、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部件生产新建项目

南环审批

〔2019〕

55号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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