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11日我局对蓬安花好月圆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种动物驯养及农业观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权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8121828036 通讯地址:蓬安县抚琴大道环境保护局4楼行政许可股 邮 编:637800 2019年8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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