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流程说明

2020-03-25 08:00:00 来源:蓬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行政许可股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分类依据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二、申报平台

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

咨询电话:18121828036

蓬安排污许可登记管理QQ群:1091328988

三、“申请登记”操作说明

企业可在登记管理模块进行在线信息登记及提交。附件对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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