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蓬安县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涉及蓬安县人民政府相如街道办罐子坝社区5组、土祖庙社区3组、回龙沟社区4组、团包岭社区2组、团包岭社区3组、团包岭社区5组、团包岭社区6组、团包岭社区7组、凤凰山社区8组等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蓬安县人民政府相如街道办罐子坝社区5组、土祖庙社区3组、回龙沟社区4组、团包岭社区2组、团包岭社区3组、团包岭社区5组、团包岭社区6组、团包岭社区7组、凤凰山社区8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26.3991公顷,其中农用地23.642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2.6018公顷,园地1.1324公顷,林地6.5960公顷,其他农用地3.3120公顷),建设用地2.756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3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蓬安县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勘界图1、2和图3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