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第11号

2020-08-10 08:00:00 来源:蓬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统征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蓬安县2020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涉及蓬安县金甲乡关鹿山村2组和银汉镇指碑街社区5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蓬安县金甲乡关鹿山村2组和银汉镇指碑街道社区5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5412公顷,其中农用地0.2155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238公顷,园地0.074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70公顷),建设用地0.325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  8月23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蓬安县2020年第7批建设用地勘界图1和图2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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