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蓬安县2020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涉及蓬安县人民政府相如街道办城南桥社区4组和土祖庙社区2、3组等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蓬安县人民政府相如街道办城南桥社区4组和土祖庙社区2、3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2983公顷,其中农用地1.298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28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12 月4 日至2020年12 月1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蓬安县2020年第9批建设用地勘界图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