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编号二十)整改情况公示

2019-12-24 16:08:16 来源:浦口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浦口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编号二十)整改情况公示

  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第二十-3项,已根据《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委办发〔2018〕7号)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序号 反馈意见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是否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 部分建制镇污水收集率不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36家投运3年以上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中,有19家处理负荷小于15%。 1.2018年3月底前,正式建立区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机制,全面负责区内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 浦口区委、区政府 2018年3月底 2018年3月,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街道所属污水处理厂设施资产及管理权限划转的通知》,正式建立区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机制,明确各街道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及配套污水管网统一委托区城建集团负责实施建设、运行管理。
2.2018年2月起,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问题清查诊断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区内污水处理厂实体建设改造工作,实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浦口区委、区政府 2019年12月底 完成街道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对现状污水管网进行检测,全面查明现有管网的运行状况;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55.7公里,实施44个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率,增加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实施街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并纳入专业化运营。截止目前街道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有了明显提升,专家审核组认为浦口区整改任务成效明显、完成良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浦口区水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浦口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25-582826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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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编辑:puk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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