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劣Ⅴ类水体销号公示

2020-11-27 08:00: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水十条考核要求,按期完成2020年底前全区域基本消除劣类水体的目标根据市水升办《南京市消除劣类水体验收工作管理试行办法》(宁水升办综2018124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1126日区水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办公室组织浦口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农场)、园区和各建设单位对辖区内劣一般水体和劣小微水体进行销号验收。

浦口区自2018年以来,紧紧围绕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江北明珠全面落实“拆、截、清、修、引、测、管、景”的具体举措,水体水质得到极大改善,达到了消除劣Ⅴ类水体销号要求。根据办法,区水升办验收小对劣一般水体及劣类小微水体进行水质抽测、现场查看及查阅台账,抽验水体60个,采集核验表166份,抽验率54%,达标率100%,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1127日至123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25-58282586

附件:浦口区消除劣Ⅴ类水体清单.xls


浦口区水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办公室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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