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村:禁止露天烧秸秆,齐心共护南宁蓝

2019-12-24 10:17:00 来源: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现在意识到了,乱烧甘蔗叶会污染空气和引起火灾,以后我再也不乱烧甘蔗叶了”。苏圩镇新德村农民老覃和禁烧工作宣传员说道。近期,苏圩镇扎实开展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疏导结合、多措并举,全面推动禁烧秸秆工作取得了实效。

苏圩镇是南宁市糖料蔗种植主产区,共种植有糖料蔗5万多亩,每年10月份榨季到来,地里会产生很多废弃的甘蔗叶,往往当地农民处理蔗叶只是简单的一烧了之,造成很大的安全和环保隐患。为营造良好生活氛围,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文件精神,新德村以强力推进露天秸秆禁烧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召开了新德村2019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推进会,并制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巡防,成立了以包坡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为主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对分管辖区的开展工作的巡防,遇到有露天烧秸秆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包坡干部、工作队员深入农户家中和人群密集地点,发放《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悬挂条幅、宣传车等大力进行禁止焚烧秸秆宣传,倡导群众通过对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截至12月中旬,新德村共发放500多份倡议书,悬挂横幅20多条,制止露天焚烧甘蔗叶10多起,全面扎实有序推进禁烧工作。

焚烧秸秆有三大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形成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三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后直接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使土壤丧失肥力,不利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枝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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