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减发〔2018〕1 马山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马山县开展 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减灾委同意,现将《马山县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马山县减灾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马山县开展社区减灾示准备认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减灾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减灾防灾意识,增强城乡综合减灾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为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减灾委办公室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国减办发〔2013〕2 号)和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引》的通知(桂减发〔2017〕2 号) 要求,按照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方式,积极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不断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处置预案,健全防灾减灾队伍,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确保到“十三五”末期,在全县城乡村(社区)中,通过减灾准备认证的社区数量达到村(社区)总数量的70%以上,全县城乡村(社区)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县减灾委召开全县救灾减灾工作会议,对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二)确定社区减灾准备认证点。各(镇)进行初选、筛查、定点。按任务数在今年 3 月15日前上报至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三)开展工作。各社区减灾准备认证点按照《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引》的通知,落实创建内容、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社区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四)检查验收。县减灾委于今年 9 月上旬、12 月上旬组织工作组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是自治区 201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对保持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提高认识,把社区减灾工作摆上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确定创建单位,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创建 工作方案于今年 3月15日前报县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救灾股。电话:6822021 6822269。 (二)深入开展宣传。采取集中宣传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深入 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培训、专家讲座、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文艺表演、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 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安全教育,使 社区居民了解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抓好工作启动、推进、落实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办,加快工作进度,推动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减灾委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协调联动。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要强化目标责任制,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负起责任。财政、卫生、国土、规划、建设、水利、地震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创建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导社会参与。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 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民参与减灾的浓厚氛围,积极发动和组织企业、社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中来。
附件1:2018年马山县各乡镇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任务表 附件2:马山县乡(镇)2018年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和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