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9年11月27日南宁市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92名。除留机动名额3名外,实选出代表189名,截止目前,因人员工作变动出缺代表2名,实有代表187名。 南宁市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由中和镇那才选区和那例选区分别选出的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梁莉、赵慧妮共2人,因工作需要,已调离邕宁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目前,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87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决定补选城区三届人大代表2名。补选南宁市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排到城区级选区进行,分别安排在中和镇那才选区和那例选区进行补选。补选的选举日是2019年12月25日,具体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11月27日南宁市邕宁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曾之晖为南宁市邕宁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二) 任命:黄振航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