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的通知

2019-12-09 17:21:00 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林业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华桥国有林场、止马国有林场、林业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的通知》(闽绿委〔2019〕10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实施方案
    1.活动报名。省绿化办将在2019年12月10日前统一设计开发网络报名小程序及设计活动Logo标识,群众通过手机点击进入报名小程序报名参加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2.赠苗、领苗。县绿化委员会 县林业局将在鸾凤、寨里、司前、华桥、止马林业站设置赠苗点,全县赠苗量3000株,赠苗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和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三),设置赠苗点的林业站要安排人员负责苗木发放及登记工作。网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的群众凭有效身份证到就近赠苗点登记后领取树苗,每人3株。
    3.苗木种植。群众领取树苗后,自行种植在房前屋后、村庄“四旁”或小区空地上,并拍照(与所种植树苗合影)上传活动报名小程序,生成“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电子纪念证书”,所栽树苗权属归植树人所有,提升公众的参与感、获得感、价值感和幸福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和实施绿化美化行动结合起来,明确责任人,确保活动组织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LED屏播放“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宣传标语,通过手机短消息、微信朋友圈等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广大群众踊跃报名参加,开展身边增绿、见缝插绿、为家乡故土增绿添彩活动,倡导群众用实际行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县绿化委将在县电视台播放“春节回家种棵树”倡议活动并于12月下旬在卧牛山公园开展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开展植树活动。
    四、积极报送材料
    活动开展期间,各乡(镇)、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县绿化办(邮箱:gzxlyjylg@163.com)报送相关活动信息(包括文字信息、活动图片等),以便县绿化办总结上报。

    


光泽县绿化委员会         光泽县林业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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