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泽县民利水泥制品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2-10 16:13:00 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 作者:光泽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光泽县民利水泥制品厂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上屯园州9号光泽县民利水泥制品厂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70亩,主要建筑面积8600m2;年产四孔砖1800000片、十一孔砖225000片、涵管30000个。总投资3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1、生态保护控制。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排序,分段施工,安排上避开降雨集中天气,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影响化。生产厂区应全部水泥硬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优化厂区平面布局,破碎、筛分等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不得露天作业。2、水污染防治。施工期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有效措施处理后回用。运营期:要求建设足够容量符合环保要求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循环沉淀池、板框压滤机、自动计量加药系统等废水污染防治环保设施;厂内全部为封闭式输送带传输,避免转运中产生粉尘、砂石“跑冒滴漏”和雨天废水污染;成品堆放区和原材料堆放区全部配套建设遮雨棚和围堰;厂区外围应做好雨污分流,建设足够容量容积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水沟、沉砂池;同时加工车间场地配套建设废水收集渠流至循环沉淀池,避免渗滤水场地溢流污染;确保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3、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要求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实行密闭运输,定期洒水,临时堆场应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运营期:要求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经15m排气筒排放。运营过程中应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时洒水、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4.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厂区布局,安排施工时间,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5.固体废物防治。应配套建设规范化、足够容量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产品堆棚和固废堆放场,并达到“三防(防雨水、防流失、防扬撒)”要求;固废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一般固废合理处置利用,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一、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王志红、吴俊玫   电 话:0599-7935601、7935931 

通讯地址:光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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