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限期备案的公告(第一批) 经住建局房管部门调查核实,以下经营范房屋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机构备案手续,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管理,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登记备案的企业应于本公告之日内30天内,向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从事住房租赁中介业务。名单如下: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