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宗厅2017年印发的《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民宗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行指〔2019〕44号)精神,将省上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12月22日,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附件1: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补助款明细项目表
公示单位:建阳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监督电话:0599-6155009 电子邮箱:fjjymzj@163.com; 南平市建阳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1:
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补助款明细项目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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