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队于2020年1月1日以前在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扣留的718辆(含部分车架号不清晰的无号牌车辆)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汽车,请这些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证大厅执法窗口处理,未按时来处理的,我队依法予以报废处理。
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3月5日 |
现有我队于2020年1月1日以前在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扣留的718辆(含部分车架号不清晰的无号牌车辆)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汽车,请这些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证大厅执法窗口处理,未按时来处理的,我队依法予以报废处理。
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