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建阳区历史沿革

2019-10-20 22:28:2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东汉建安八年(203年),东吴名将贺齐进兵福建。十年(205年)转讨上饶,分上饶地及建安之桐乡置建平县。贺齐为削弱建安县地方势力,将桐乡划入建平县。建平立县后,属会稽南部都尉(治今福州)。建平县地域包括上饶部分地(即今铅山县)、建安县桐乡和崇安。建安十二年到二十五年间(207~220年),分会稽南部都尉为建安郡,建平县改属建安郡。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邵武立县,铅山招善、鹅湖二乡划属邵武,而旌孝等乡仍属建平。

  晋太康元年(280年)分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二郡。同时,因建平县与荆州建平郡同名而改建平县为建阳县。辖地仍有旌孝及福建之崇安、建阳。

  及至南朝,建阳仍属建安郡。南朝宋,建安郡属江州(治今江西九江),齐属江州,梁属东扬州,陈初属闽州(治今福州),后属丰州(治今福州)。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废建安郡为县,建阳并入建安县,属泉州(治今福州)。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改建安郡为建州;四年复置建阳县,建阳县属建州。八年,建州属泉州都督府,建阳县并入建安县。唐武则天垂拱四年(688年),复置建阳县。唐末,旌孝等乡划入弋阳县设铅山场(铅山场于南唐保大十一年升为县)。

  五代梁、唐,建阳皆属建州。晋天福六年(941年),闽王以建州为镇安军(后改镇武军),建阳县属镇安军(后属镇武军)。南唐保大四年(946年),建阳县属永安军(治今建瓯,不久改忠义军)。

  北宋端拱元年(988年),建州改为建宁军,建阳县属建宁军。

  宋淳化五年(994年),建阳县西北乡的崇安场升为崇安县;咸平元年(998年),分建阳之上梅、下梅、会仙(赤石)、黄村、周村、将村(以上三里属今星村、黄村一带)等六里入崇安;治平三年(1066年),分建阳之东南(今童游乡东南面及宸前东面一带)并入瓯宁县;元丰五年(1082年),分建阳从政(非以后建阳境内之崇政里)、籍溪(此二里属今五夫乡田尾、古亭、茅厂等地)、丰阳(兴田)、节和(黎源、澄浒一带)、建平(黎源、澄浒)、五夫等里入崇安。宋元佑四年(1089年),瓯宁县将建阳东南一些乡村归还建阳。

  南宋绍兴二十二(1152年),建宁军升为建宁府,建阳县属建宁府。景定元年(1260年),建阳县之唐石里(今黄坑镇)产嘉禾,更名嘉禾县。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建宁府为建宁路,嘉禾县属建宁路。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嘉禾县复名建阳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建宁路复称建宁府,建阳县属建宁府。

  清代建阳县属延建邵道建宁府。

  1912年(民国元年)废府。民国二年,改延建邵道为北路道,建阳县属北路道。

  民国三年改北路道为建安道,建阳县属建安道。民国十四年废道。

  1933年,十九路军在闽起义,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建阳县属延建省。

  1936年,福建省政府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建阳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驻地在浦城)。

  1937年,建阳县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8年专员公署由浦城迁至建阳。县名沿袭清朝。

  1940年,又分建阳的崇文上里,包括今崇安之城村(古粤城)、大渚、井前、杨厝等地入崇安。是年10月,水吉从建瓯分出升为水吉县。

  1941年,将崇安县星村镇(同建阳县长坪乡接壤的)施家坪、源头一带(共288亩),划归建阳县管辖。

  1949年8月24日,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建阳属于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建瓯)。

  1950年9月专署迁建阳,建阳县属建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4年秋,邵武县水北区清平乡将坑上、薮上、西演、李家坡、黄竹楼、徐竹塘、邱家漈与下坪,划归黄坑区九峰乡管辖;斗米岭、泥洋、王坝溪、(里外)对田、(里外)大竹栏、三板桥与倒水,划归黄坑区桂林乡管辖,共15个自然村,人口最多的村有20户。

  1956年6月建阳专署撤销,成立南平专署,建阳县属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6年,水吉撤销县制,将所属一区(治所水吉)、五区(治所郑墩)、六区(治所漳墩)三个区及二区的下墘、黄地、岭头、陈地、仑尾等5个乡,三区的回龙、垅下、浒洲、马岚、澄溪与南头等6个乡,四区的小湖、贵源、大湖、马坑、东鲁与鸿庇等6个乡划与建阳,置回龙区、郑墩区、小湖区及水吉镇。

  1967年2月,邵武县胡书公社屯上大队划出4个生产队给建阳界首大队管辖。

  1968年5月设南平地区革命委员会,建阳县属南平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1年7月南平地革会迁建阳,建阳县属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建阳地区行政公署,建阳县属建阳地区行政公署。

  1989年1月行政公署迁南平(今延平区),建阳县属南平地区行政公署。

  199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县级市)。

  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以原建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南平市政府搬迁具体至2018年年底开始。

  2015年3月18日,南平市建阳区成立。

  2019年3月6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名单,建阳区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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