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延平区非道路工程机械业主的一封信

2019-11-27 16:07: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非道工程机械拥有人、使用人:

为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通知》(环大气函〔2019〕655号)、《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福建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环发〔2019〕16号)、《福建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闽环保大气〔2019〕9号)和《南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环保气〔2019〕1号)的有关要求,目标在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全省非道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发放非道机械环保标牌,实行“一机一码”。为建立完善非道机械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打好基础。望接到告知书后,及时了解相关政事、法规,主动配合摸底登记等相应工作,以利于工程机械的正常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延平区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我区使用的外省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凿岩机械、堆高机等。

二、登记途径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可通过福建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由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社会第三方以现场填报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内容(所需材料)

(一)国有或民营企业单位: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工程机械合格证扫描件;

3、机械正面照片,机械右前45°照片,机械后面照片,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机械环保信息标签,环保代码照片。

(二)个体户业主:

1、工程机械所有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2、工程机械合格证扫描件;

3、机械正面照片,机械右前45°照片,机械后面照片,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机械环保信息标签,环保代码照片。

联系人: 蔡盛钏   电话: 15159955523

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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