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招标通告 经2019年12月4日召开徐洋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徐洋村杉木山场土名:徐洋村“红波垅”“上三窠”等二处青山转让,采伐总面积约116亩(以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代表劈界为准),根据福建省林木采伐申请书集体延林采申字(2019)第1342号,采伐株树6899株,伐区总蓄积1094.5立方,其中规格材402.2立方,详下表, 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评估总价:340000元(无应上缴林业局、延绿公司投资款),徐洋村设定本次标底价为: 340000元,评标方式为最高价中标,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徐洋村约定由中标者承担支付主伐时上缴有关税费等一切费用。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招标的林木资产主要为杉木用材林的成熟林,林权证面积116亩,该山场设计出材量为小班蓄积1094.5立方,由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评估,中标后数量一次性包干,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合同造价为中标价。 该山场的林木为徐洋村民委员会所有,竟拍所得款存入徐洋村民委员会指定账号。 投标最低报价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元),低于最低报价为废标,评标方式为最高价中标。 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为杉木马尾松阔叶树报价,中标人应另行承担以下其它事项: 以上山场办理评估设计、采伐等手续,各项费用及税金由中标者支付承担,以上山场如有林业局、延绿公司投资款等,全额由中标者另行支付承担。 现将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高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现金¥10000元);未交验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后三名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第一中标人的押金人民币壹万元(现金¥10000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二、三名中标人保证金待第一中标人公示期满5天签定合同后退还保证金。 二、标函要求:⑴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⑵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⑶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三、中标人确认:高于标底款且出价最高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总价最高标,将对相同总价最高标再次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高价中标者。 中标后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全额交清中标款。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押金(人民币)壹万元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以上山场办理设计、评估、采伐等手续,各项费用及税金由中标者支付。 2、以上山场有林业局、延绿公司投资款等全额由中标方承担。 3、以上山场如有保险赔付款,造林补贴款等归发包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享受任何补贴。 4、以上山场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砍伐完成,如林业部门规定,杂木不能砍伐的归发包方所有,逾期采伐,征收山地占用费每年每亩收林地占用费30元。 5、中标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己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的安全责任。 6、采伐时所经道路须占用农地、毁坏农作物或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等由中标者负责补偿。发包方协助协调。 7、采伐山场如遇坟墓,须留坟头树,每穴坟墓留5株,留大砍小,禁伐上轮树木及坟头树。 8、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自2019年12月5日8:00至2019年12月11日下午17:0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下午15:1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pzf.gov.cn/cms/cms/html/ypqrmzf/xzdt/index.html)上发布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13日15:10夏道镇七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015690788 徐洋村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59765389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19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