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闽商务秩序〔2018〕11号)文件精神及申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天新(福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初审工作。经局务会研究,现将原则同意上报的天新(福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20日。 对申报企业和项目内容有异议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可于2020年1月20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延平区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调节股 联 系 人:刘仁平 电 话:18850606686 0599-8060733 通信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461号区政府17楼B区 邮 编:353000 附 件:天新(福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
南平市延平区商务局 2020年1月14日
附件:天新(福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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