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0-01-14 14:46: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南平市延平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延平区属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卫生管理初级(师)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卫生管理专业中专毕业,且从事卫生管理工作满6年;

2.卫生管理专业大专毕业,且从事卫生管理工作满3年;

3.卫生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4.卫生管理专业的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二)报考卫生管理中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卫生管理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卫生管理初级(师)任职资格满7年;

2.卫生管理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卫生管理初级(师)任职资格满6年;

3.卫生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且取得卫生管理初级(师)任职资格满4年;

4.取得卫生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且取得卫生管理初级(师)任职资格满2年;

5.取得卫生管理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网上申报

1.个人填报:上网填报个人资料,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

考生应于2020年1月7-2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须按要求上传)。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考区”选择“福建”,考点选择“南平”。

为加快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从今年起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2.单位审查:考生自行打印《2020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确认单需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打印),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流动人员同时须由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延平区总医院负责总医院内各医疗单位现场确认工作。地点在延平区总医院人事科(南平市滨江中路457号5楼办公室),联系方式:0599-8632411(具体时间由总医院另行通知,并在2020年2月7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2.延平区除了总医院外的考生携带《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于2020年2月3日至4日到延平区卫健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地点在延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南平市滨江中路461号黄金大厦15楼B区)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和《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统一A4版);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

3.本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

4.此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原件。

(三)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3月1日至3月13日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5月15-30日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报名点要求

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时,工作单位名称须统一,除南平同道仁爱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南平博康医院等单位,延平区考生统一以延平区名称开头(如延平区考生,填写延平区***医院、延平区**卫生院、延平***诊所),同一单位考生填写的单位名称填写必须统一。  

南平市延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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