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2020-03-15 10:18: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上级纪委的通知精神,从2020年3月16日起,延平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访。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来访接待工作,请来访群众自觉遵守以下规范:

一、进入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二、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三、应主动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四、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手部进行消毒。

五、来访接待场所只允许3人及以下进入接访场所,其他来访群众请自行疏散。

六、接访场所已设置候访区,来访人应接受工作人员安排在候访区排队等候,排队等候间距应在1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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