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8号)及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关于给予疫情期间鲜切花无法上市交易的花卉生产企业补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该项措施有效落实,有力支持鲜切花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疫情期间鲜切花受损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3月10日,我区组织开展了疫情期间鲜切花受灾情况调查,现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鲜切花生产企业(种植户)损失情况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此公示内容及数据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反映,并提供该企业(种植户)存在虚报的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或无事实证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花卉办,联系人:陈文靖 电话:0599-8833616。 通讯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