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前镇陇岭村里岭村民活动中心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瓯(延)字【2020】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前镇陇岭村里岭村民活动中心工程,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 以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提供村民活动休闲场所、②建筑两层砖框架结构,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902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含符合闽建筑[2013]41文规定的二级临时执业及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的一级临时执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资格要求:3.7.①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②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9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中标候选人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塔前镇旧派出所三楼会议室。 7.2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政府、村公告栏及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邮编:353002 电 话:13906099667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97666 联系人:小黄 转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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