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前镇陇岭村里岭村民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20-10-27 08:00: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塔前镇陇岭村里岭村民活动中心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瓯(延)字【2020】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前镇陇岭村里岭村民活动中心工程,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  以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提供村民活动休闲场所、②建筑两层砖框架结构,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902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含符合闽建筑[2013]41文规定的二级临时执业及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的一级临时执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3.7.①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②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9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7日至20201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中标候选人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2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0日上午100000秒。提交地点:塔前镇旧派出所三楼会议室。

7.2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政府、村公告栏及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陇岭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邮编:353002

电  话:13906099667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97666              

联系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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