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10-21 08:00: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闽会考办〔2020〕2号),2020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由原来的考前报名资格审核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现就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的对象

考后资格审核的对象为参加我省2020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级考试只要有任何一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都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如果财政部、人社部确定的2020年度考试合格标准低于60分,对相应增加的考试合格人员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二、审核时间安排及审核点联系方式

延平区考生2020年度考后资格审核的时间安排在2020年11月2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期间,到南平市延平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确认。请考生务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具体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会计股(延平区江滨中路461号黄金中心12层A区会计股)

联系电话:0599-6161792, 0599-6161793

三、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报考人员应提交: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盖章);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

四、考后资格审核要求

根据《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0〕1号)所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不符合闽会考办〔2020〕1号文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延平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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