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增设“十三五”加油船规划网点的通知》(闽商务〔2020〕153号)文件,现将省商务厅批复的新增我区“十三五”加油船规划网点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6日。增设加油船指标 闽商务220 153号
联系单位:延平区商务局市场秩序和调节股 联 系 人:刘仁平 电 话:18850606686 0599-8060733 地 址:南平市滨江中路461号区政府17楼B区 附 件:新增“十三五”加油船规划网点一览表
南平市延平区商务局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新增“十三五”加油船规划网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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