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卫生院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702490013540G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延市监处字〔2020〕1220017号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1月30日 违法行为类型:南平市茫荡镇卫生院涉嫌使用劣药案 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注射用头孢拉定”1盒(10支/盒)、“利巴韦林注射液”7支(批号为1705222的4支,批号为1708012的3支);2.罚款28000元。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市监处字〔2020〕1220017号)
2020年11月30日 转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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