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和《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厅搜救字〔2009〕3号)的要求,为鼓励扶持民间水上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南平市地方海事局特下达2020年水上搜救奖励经费补助资金6万元人民币,拟对长期参与辖区水上义务救助工作的南平市锦平水运有限公司夏道水上抢险救援队进行补助。 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对拟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至1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此次奖励经费补助有异议,请联系延平区交通运输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补助资金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传真:0599-8833879。
转载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