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闽财农[2017]41号)有关花卉苗木贷款贴息的相关规定,我局根据延平区花卉种植企业和个人的申报资料,收录登记了《林业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2020年1-12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此公示内容及数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延平区林业局反映,并提供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凡匿名或无事实证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 通讯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34号; 联 系 人:李成芳,电话:0599-883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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