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2020-01-02 09:11:00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12月31日,延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周同,副主任吴永辉、陈珠琴、官信发、徐尚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鄢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林华生,区法院院长何立琴、区检察院检察长黄丽英,区十七届人大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G235国道建设的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区审计局《关于南平市延平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接受谢开智等8位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王周同强调,各部门要强化代表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中,努力办出实效;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不辱使命、不负时光;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时间已经确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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