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公示

2020-12-30 08:00:00 来源:政和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竹材(笋)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林产〔2017〕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8〕31号)精神,结合我县竹产业发展实际情况,2018年至2020年为我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实施第二轮,主要以加工企业社会贡献度大小为项目安排实施总原则,以提升竹材加工水平技术、生产效率为目的,实施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扶持壮大加工龙头企业,促进竹产业的发展。现将2018-2020年第二轮示范县项目实施原则及2020年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资金实施项目予以公示: 

2018--2020年政和县竹材(笋)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实施企业确定原则:

1、必须是我县境内规模以上涉笋竹产品加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三级以上证书,企业信用好。

2、以上年度年交纳税收额多少排名顺序为主要标准,贡献度大的优先安排项目实施;对于我县竹产业发展有特殊意义的企业或项目实行一企一议的方式进行项目实施安排。

3、项目引进的新技术或新设备为我县目前笋竹加工行业所缺,能起到产业加工水平提升且对全县笋竹加工具有示范带动意义,有亮点,可推广复制。

4、加工企业补助企业生产线改造升级的,补助额为不超过设备购置费用的30%,且该设备未有其它财政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5、企业必须制定项目详细的实施方案;项目各项实施内容、验收材料必须翔实齐全,财务规范,并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后准备接受检查验收。


附:2020年政和县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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