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4 08:00: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东城花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城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城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概况:南通东城花园小区位于世伦路西,建筑面积92800平方米,住宅面积约90300平方米。

四、项目服务期:本次服务期限暂定为贰年(24个月)。合同到期后,按照(崇川政发(2014)17号《崇川区拆迁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观音山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等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年度考核均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方可续签下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项目内容。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6月-2020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一般公示】”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时00分。

(3)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办东城花园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施水清

电话:15262727886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顾新春联系电话:18912268922、13815216439

邮箱:ntcjzb@126.com

十四、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20“日历天”。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一般公示】”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

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等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一般公示】”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现场勘察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代理机构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一般公示】”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0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公告,不足10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7、招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7.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潜在投标人为投标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7.4、投标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A资格审查文件”、“B商务技术标文件”共2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前缀序号代称)。

2、投标人按项目需求结合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并参照第八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

1、投标文件中,均为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

2、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A】【B】”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文件内容

A、资格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6月-2020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还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B、商务技术标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1、投标响应函;

2、物业管理方案(包括不限于):

(1)拟采用的管理方式,服务理念及特色服务。

(2)内部管理架构。

(3)工作流程。

(4)物业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正、副经理简历、人员数量、各岗位配置等。

(5)物业管理工作必须的工器具装备情况。

(6)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7)各部门考核细则。

(8)住宅小区客户服务管理及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9)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以及绿化养护计划。

(10)停车秩序管理办法。

(11)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

(12)应急预案(包括制定火灾、雪灾、水浸、台风、盗窃、停电、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各项管理指标的承诺:

房屋完好率;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路灯完好率;道路完好率;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消防报警系统完好率;消防连动系统完好率;绿化完好率;用户投诉、回访率。

(14)社区文化建设计划。

(15)针对小区“六乱”现象管控方案。

上述项目应逐一例举,要体现出合理、先进、完备、可行,评标委员会将以此作为评标依据。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涉及的相关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九、服务补贴金额为:

(1)本项目建筑面积92800平方米,住宅面积约90300平方米,其中:

①享受安置房补贴部分费用支付。中标人进场后由区住建局考核、街道考核打分,酌情扣减。

②不享受安置房补贴部分由中标人参照《崇川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专项经费补贴》政策向业主收取。

③上述面积仅为目前采购人测算面积,合同期间,具体交付面积以中标人调取数据为准。

(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所有人员开支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费、餐费、补贴费、加班费、福利、清洁耗材等所有费用)、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小型维修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3)本项目实行期间,人员安排、费用考虑等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时00分。

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可退还。

十二、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崇川区园林路3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三、投标费用

1、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现金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用信封密封好,盖上公章,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未中标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服务期为贰年(24个月)。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0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考核罚款,全额或部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六、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采购人支付部分由区住建局和街道按照标准进行考核,最终按区住建局补贴拨付进度支付。

十七、服务量的调整及结算方式

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的服务数量发生变化,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服务质量;结算时按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项目综合单价不变。

十八、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计费参照国家计委[2015]29号文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元的,以¥3000.00元计收。

中标金额

服务招标

50万(含)以下

1.5%

50-100万(含)以下

1.05%

100-150万(含)以下

0.52%

150-200(含)万以下

0.48%

2、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3、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实结算,投标人自行考虑进报价中,不得单列。

4、代理服务费应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十九、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2020年12月03日

12..03上网招标文件--东城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doc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