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旱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0-12-23 08:00: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崇川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旱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崇川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防汛防旱物资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旱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部分物资的合法生产或销售资格)。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06月-2020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询价。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询价,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询价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询价的单位,请于公示日起至询价评审日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单位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2012 301430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港闸经济开发区21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询价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崇川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13773633866。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区2202室

联系人: 尹女士13773660127

传  真: 0513-85798600

邮  箱: 310971290@qq.com


崇川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旱物资采购项目12.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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