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0号)

2020-03-11 08:00: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政府 作者: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做好商业场所复工营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相关商业场所恢复营业工作通告如下:

一、准予餐饮单位恢复堂食

在前期准予恢复营业商业场所类型的基础上,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准予各餐饮单位自主决定恢复堂食服务。餐饮类农村集体聚餐(一条龙)、酒吧暂缓恢复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格人员管控

公共场所要合理控制好人流,入口处均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凭“苏康码”“易来通”等健康凭证就餐。

三、规范就餐管理

餐饮单位大堂餐桌使用不得超过50%,食客同向相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大型宴会厅不得超过2桌,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四、强化防控措施

各餐饮单位务必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控到位。县防疫指挥部综合监管组将牵头各属地政府对已恢复营业的商业场所、餐饮单位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未实施疫情管理、未配备防护用品、未开展防疫和安全生产教育等情形的,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停业等。

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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