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公益林非法流转及在林区内非法开矿采石的通告

2020-03-26 08:00:00 来源:方城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公益林非法流转及在林区内
非法开矿采石的通告
索引号:日期:2020-03-26 来源: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公益林非法流转及在林区内

非法开矿采石的通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及《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豫林补〔201216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依法取得林权证(不动产证)和在公益林补偿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不得流转。

二、集体森林资源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禁止在公益林内放牧、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毁林行为,禁止向公益林内排放污染物。

四、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工程建设等占用征收公益林。

五、县级以上森林公安、资源林政部门要严厉查处和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乱搭滥建等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上述违反国家公益林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377-67232456     13937746567

特此通告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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