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领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75号)的精神,我区现有刘淑婷、李珊两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经人才中心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河南省就业管理系统。 现对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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