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S231(新S234)鸭河工区至南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卧龙段)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S231(新S234)鸭河工区至南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卧龙段)
二、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贯彻城市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完善区域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推动南阳市的建设,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卧龙区七里园乡大寨村、雷庄村;蒲山镇丁庄村、赵官庄村、师杨庄村、高庄村、倪家洼村;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陈家岗村、魏家岗村;石桥镇龙窝村。南召县皇路店镇焦庄村。(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显示的四至及面积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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