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服务“三农”,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开发空中水资源,防御干旱、冰雹造成的气象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新野县人民政府授权,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告: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县使用“三·七”高射炮和火箭进行人工增雨(消雹)作业。 二、作业地点:全县范围、重点在前高庙、五星、施庵、上庄、城关、城郊等 三、影响范围:距人工增雨、消雹作业发射地点方圆7公里范围内。 四、提醒公众:“三·七”高射炮弹丸为铜色的锥形体。 火箭弹为直径5.6cm、长76.5cm的圆柱体,火箭弹头为黑色的锥形体,弹体为绿色的圆柱体,上边标识有“BL--1型防雹增雨火箭弹”和“危险品勿动,报告气象局有奖”字样。凡发现“三·七”高射炮炮弹弹丸和整体火箭弹落到地面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66222348,13462618124,弹头属爆炸物品,切勿擅自触摸、搬运、振动、敲打和磕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新野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