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规定和县级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结合我县当前项目库建设内容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已经下达的2020年度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来源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1、将原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资金642万元、省级资金18万元共计660万元调整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解决。 2、将原来用于项目管理费的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县级财政资金。 特此公告 附件:新野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第一批)建设资金来源调整情况表.xlsx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新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监督电话:66222809 新野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66222969 监督邮箱:xyxfpb666@126.com 新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新野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