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0000121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7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13838770121
公告单位: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06月29日 |
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0000121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07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13838770121
公告单位: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