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自3月19日0时起,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17日,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境外返宛来宛人员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对境外返宛来宛的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新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22号) 关于解除县城区域道路交通管制的公告 根据《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宛防指【2020】26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取消县城区域道路交通管制。...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根据《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宛防指〔2020〕26号)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2日(周四)零时起,中心城区内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恢复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5日下发的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明确的限行规定,即:从2020年3月12日(周四)零时至2020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施行每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限行两个尾号的规定。...
关于公布全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名单的通知 豫疫情防指办〔2020〕4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28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形势变化,经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公告.pdf...
2020年3月3日0-24时,河南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11例。...
2020年3月4日0-24时,河南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5例。...
编号: 2019000356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