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安多县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说明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行政综合办公室为协助单位领导处理全院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院领导对全院文件进行起草并发布; 2、负责院会务准备工作; 3、对我院领导对各级发文意见进行贯彻落实; 4、负责全院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院领导指示; 5、负责我院党务、政务、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6、负责院财务报销工作; 7、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诉科为院业务部门,负责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抗诉。 侦查监督科为院业务部门,承办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工作,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刑事执行检察局为院业务部门,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监管场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检察。 二、检察院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检察院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为:院行政综合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院行政综合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局4个部门。 第二部分 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9.1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9.1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59.14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59.14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629.8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9.27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7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检察院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659.14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659.1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659.14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659.14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