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安多县食药局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说明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食药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食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食药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食药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县、乡镇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自治区、市、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治治理方案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药品、化妆品、执业药师的日常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负责食品流通、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及餐饮服务的许可,配合自治区、市食药局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许可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县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全县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 (七)、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定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情况。 (八)、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县城内保健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九)、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及重点监督检查。 (十)、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质量检测、风险防控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十三)、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的广告内容。 (十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五)、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上级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食药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食药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食药局下设一个综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 食药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食药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食药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食药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0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7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7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2.07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5.0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2.00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食药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食药局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食药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9.07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89.0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89.0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07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