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安多县雁石坪镇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雁石坪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雁石坪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雁石坪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雁石坪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雁石坪镇为处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所有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党群办:承办县委办(保密局)、组织部、宣传部、 工青妇、编译局及相关县委部门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乡各类会议的会场布置。 人大办:承办县人大办、政协办交予的各项工作任 务。 政务办:承办县政府办(档案室)、统计局、农牧局、 (草补办)、教育局及相关政府部门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乡各类会议的会场布置。 纪检办:承办县纪检委、监察局交予的各项工作任 务。 综治办:承办县政法(综治办、维稳办)、司法局、 信访局、法院、检察院、统战部、民宗局、护路办等部门交予的各项工作。 财政所:承办县财政局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 全乡所有资金往来及账目。 安监办:承办县安监局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 乡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扶贫办:承办县扶贫办及其他部门交予的相关扶贫 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县林业局工作。 民生办:承办县人社局、民政局及其他部门交予的 相关民生的各项工作任务。 10、项目办:承办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国土局、环保局部门交予的各项工作。负责全乡项目申报、衔接、实施工作以及合作社协助管理工作。 11、强基办:承办县强基办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12、草补办:承办县草补办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13、后勤服务中心:承办县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负责 办公用品采购、公车派出审核管理,以及全乡后勤保障工作。 14、文化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局、广电局、群艺馆等 部门工作,负责“三位一体”场所、牧家书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管理。 15、卫生服务中心:承办县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 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医院、藏医院(疾控中心)等部门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全民健康档案、日常坐诊巡诊、计划生育服务、合作医疗核销等卫生医疗相关工作。 16、农牧科技服务中心:承办县兽防站及农牧部门交 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兽防、防减灾、涉农商业保险等工作。 二、雁石坪镇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雁石坪镇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雁石坪镇人民政府内设12个办公室:党群办、人大办、政务办、纪检办、综治办、安监办、扶贫办、强基办、草补办、民生办、项目办、财政所。 (二)雁石坪镇人民政府内设4个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农牧科技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雁石坪镇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雁石坪镇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雁石坪镇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雁石坪镇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5.9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5.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92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92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55.92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雁石坪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7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安排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雁石坪镇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雁石坪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1055.92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1055.9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5.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1055.9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92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