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5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承担组织执行的具体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行使县级国库库款支配权;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编制县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九)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拟订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调研。 (十二)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财政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下设局长、住房公积金、总会计办公室、综合服务大厅。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8.7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28.75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7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000.00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75万元, 占全年财政拨款的42.15%。住房改革支出1000.00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的57.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00.0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6.3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支出26.0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20.0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支出376.4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00.00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8.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休假探亲费等。 公用经费1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局2019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财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728.75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计1728.7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计1728.7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7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000.00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接待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安排的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