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嘉黎县蒙亚啊矿区铅锌矿采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本网消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特向公众公告《西藏自治区嘉黎县蒙亚啊矿区铅锌矿采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藏嘉黎县蒙亚啊矿区铅锌矿采矿(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西藏那曲地区嘉黎县绒多乡六组 建设规模:设计矿山规模Pb-12采场20万t/a,Pb-14采场40万t/a,全区合计60万t/a。 设计矿山服务年限:Pb-12采场共15年,其中基建期2年,投产至达产年限2年,稳产年限10年,减产年限约1年;Pb-14采场生产年限(剩余)7年。 建设工期:基建期2年 建设投资:Pb-12采矿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8791.0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2210.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2601.04万元,工程预备费2666.0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30.4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83.12万元。资金筹措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开采矿种:铅、锌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地下开采。 (2)现有工程及环保措施 现有Pb-14采场位于西藏那曲地区嘉黎县绒多乡六组,矿山开采规模40万t/a,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于2006年8月开始施工建设,2015年6月按照那曲地区环境保护局要求开始试运行。矿山采场、排土场扬尘通过洒水防尘进行防治,运输扬尘通过密闭运输、洒水防尘及限制车速进行防治。矿部及采场生活污水通过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后回用,采用2m3铁罐收集自然蒸发处理,不外排;采场矿坑涌水收集经沉淀后用于采场及道路洒水抑尘;排土场淋溶水经收集后用于排土场洒水防尘,不外排;采场及矿部生活垃圾妥善堆存于矿部及采场防渗垃圾收集池内;废石运至Pb-14排土场堆存;露天采场及排土场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用于后期绿化;在采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周边建设有截排水沟,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华夏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英 联系电话:15089089936 E–mail:43770855@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28-83395555 E–mail:6159071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参与公众对象可以通过以下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s://share.weiyun.com/57RX3c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或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或建议。 西藏华夏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