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南城区山洪灾害应急整治工程比选公告

2020-07-02 15:57:42 来源:聂荣县政府新闻网—那曲—西藏 作者:聂荣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比选编号:SCHQ-2020070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聂荣县南城区山洪灾害应急整治工程施工,已由聂发改基建[2020] 126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性质:水利;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比选范围:新建拦水坝21.15m、挡墙30m、钢带双壁波纹管1377.53m、渠系建筑物24座(其中:渐变段1座、管涵2座、A类检查井2座、B类检查井14座、C类检查井4座、镇墩1座)。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水利整合资金(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聂荣县境内;

2.6计划工期:2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D座写字楼9楼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4.1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网信聂荣》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才旺 18289166998

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D座写字楼9楼)

联系人:周先生  18100800036

日期:2020年 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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