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尼玛县原属纳仓部落。 17世纪末,归西藏噶厦管辖。 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噶厦设申扎宗。 1976年前现尼玛县所属地为申扎县管辖。 1976年12月24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建立申扎县西五区办事处,为申扎县办事机构。 1977年析申扎县所辖6区、1公社,成立文部办事处、双湖办事处,那曲地区派出机构。 1979年1月正式建立县级建制的文部办事处。 1983年班戈县也划出部分地,合并成立尼玛县。 1983年8月1日正式成立尼玛县,隶属那曲地区,县府驻地设在文布乡。 1997年,面积13万平方千米,人口3万。均为藏族。辖22个乡:阿索乡、巴岭乡、北措乡、多玛乡、达果乡、俄久乡、岗龙乡、嘎措乡、和平乡、吉瓦乡、甲谷乡、军仓乡、来多乡、美玛乡、南措折乡、荣玛乡、申亚乡、吴尔多乡、文部乡、中仓乡、卓尼乡、卓瓦乡。县政府驻四部地,距行政公署740千米。(根据《政区大典》整理) 2011年,尼玛县下辖1个特别区(双湖特别区,副县级)、1个镇、13个乡,77个行政村。面积189136.59平方千米,人口3.40万人。县政府驻尼玛镇,距行政公署740千米。尼玛县双湖特别区(副县级)辖1个镇、6个乡:措折罗玛镇、协德乡、雅曲乡、嘎措乡、措折强玛乡、多玛乡、巴岭乡,共32个行政村,驻索嘎鲁玛,面积116637.18平方千米。 2012年11月15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双湖县,将尼玛县的措折罗玛镇、协德乡、雅曲乡、嘎措乡、措折强玛乡、多玛乡、巴岭乡划归双湖县管辖。 2017年,国务院批复西藏那曲撤地设市,尼玛县属那曲市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