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历史沿革

2016-04-11 16:42:24 来源:行政区划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申扎(曾译为显扎、纳仓、那仓),藏语意为“皮火筒状山沟前”。历史上属纳仓德巴部落,17世纪末归西藏噶厦(政府)管辖。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噶厦设立申扎宗(又译那仓宗)。

1959年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将原申扎宗和后藏达那伦珠则谿卡的雅木地、巴扎、准布、塔尔玛、加龙等部落及谢通门谿卡的堪巴查桑、新沟两部落和多巴、卡彭、多瓦、卓瓦等部落合并为申扎县,辖区面积19.7万平方千米。隶属那曲地区管辖。

1977年经西藏自治区批准,将县境内的7区1公社划分为文部和双湖两个办事处(县级单位),均直属那曲行署领导。【1976年12月24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设立申扎县西五区办事处,1979年1月改为申扎县文部办事处(县级)。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申扎县的查桑、文部、邦多、甲谷、卓瓦、尼玛6个区划归新设立的尼玛县管辖;将班戈县的新吉尔区划归申扎县管辖】

1987年,班戈县新吉区的统一乡划归申扎县。1988年撤区并乡,原巴扎乡、扎仓乡与木地乡合并为巴扎乡,原马跃乡和多加乡合并为马跃乡,原买巴乡、加绕乡合并为买巴乡,原恰乡和本日乡合并为恰乡,原申扎乡、新贡乡和玉珠乡合并为申扎乡,原塔玛乡、卓布乡、新去乡和扎琼乡合并为塔玛乡,原夏过乡和朝罗乡合并为夏过乡,原雄美乡、去领乡和青嘎乡合并为雄美乡。

1996年,全县辖8乡:巴扎乡、马跃乡、买巴乡、恰乡、申扎乡、塔玛乡(塔尔玛乡)、夏过乡(下过乡)、雄美乡。县政府驻甲觉底部(甲觉底布)。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申扎县常住总人口16487人,其中,马跃乡1593人,申扎乡2940人,雄梅乡2905人,买巴乡1180人,塔尔玛乡2932人,巴扎乡1761人,下过乡1888人,恰乡1288人。

2002年,申扎县将8个乡调整为2镇、6乡:申扎镇、雄梅镇、塔尔玛乡、巴扎乡、恰乡、下过乡、买巴乡、马跃乡。同时将73行政村调整为4居委会、69行政村。县政府驻申扎镇。

2007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8030人。2008年,全县面积2.55万多平方千米,人口1.85万人,2个镇、6个乡,2个居委会、60个行政村。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申扎县常住总人口20285人,其中,申扎镇4296人,雄梅镇3437人,马跃乡1829人,买巴乡1383人,塔尔玛乡3405人,下过乡2330人,恰乡1565人,巴扎乡20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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