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2019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公示 根据《索县2019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索县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县城建城区空气质量、地表水益曲河上下游、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环境开展了2019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现将索县2019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现状发布如下: 一、县城空气质量 监测地点:索县政府大院; 监测时间:2019年6月24日; 索县县城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Ⅰ类标准,检测项目为7项,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为小于3µg/m3,二氧化硫小于4µg/m3,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小于0.3mg/m3,臭氧日平均浓度小于10µ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小于10µg/m3,可吸入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小于10µg/m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河流水环境) 地点:索县益曲河上游500m和益曲河下游1000m。 监测时间:2019年6月24日; 本次监测项目均为24项(其中水温、流量不参与评价)指标中,除溶解氧Ⅱ类、总氮监测结果Ⅲ类水质标准以外,其余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饮用水环境) 地点:索县羌曲河自来水厂水源地(地表水) 监测时间:2019年6月24日; 此次监测的62项(其中水温不参与评价)指标中,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四、地下水环境 (一)、地点:索县禄康查姆。 监测时间:2019年6月24日; 监测指标39项,所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二)地点:索县赞丹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监测时间:2019年6月24日; 监测指标39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索县分局 2019年7月17日 |